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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第三中学 关于向全体师生、校友征集校歌活动的 通 知

更新时间:2014-11-13 16:39:00

保定市第三中学
关于向全体师生、校友征集校歌活动的
通    知


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体现学校特色、凝聚人心,振奋精神的载体。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,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提升校园文化内涵,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广大校友开展“校歌”征集活动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征集内容及要求(只限歌词,也可谱曲):

1、歌词应简洁凝练、朗朗上口,能够体现学校的历史变迁、文化传承、办学特色,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;要体现省示范中学特有的文化气息;创意独特、立意高远,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;要与“崇德、尚勤、博学、求真”的校训精神一致,催人奋进,鼓舞人心。(若有能力谱曲,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)。

2、歌词如有典籍,请注明出处。

3、歌词要篇幅适中,符合节奏明快、朝气蓬勃、旋律优美、易于传唱的作曲风格以及齐唱、合唱的形式要求。

4、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
二、发布途径:

校内办公平台及学校网站。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。

三、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

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(以提交发送时间为准)。

咨询电话:0312-5023032;5066811

邮寄地址:保定市五四中路684号(注明校歌征集) 邮编:071000

E-Mail:147568648@qq.com 

四、评奖及方案采用:

1、学校根据征集内容,将设立评审组,对所有征集方案进行评选,各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1名、2名、3名;方案一经采用,学校将给予奖励。

2、将获奖的前六名作品进行公示,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,由评审组确定入选作品,最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。

五、知识产权:

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,如涉及抄袭、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。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,其著作权、修改权及使用权归保定市第三中学所有。



2014年11月12日

(编辑:admi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