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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三中党总支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意见

更新时间:2012-03-12 16:54:00

为落实《教育系统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》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做如下安排:

一、公开承诺

1、党总支、各支部、处室根据职能做出承诺。

2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做出公开承诺。

3、党员做出公开承诺(班级管理、教学成绩等具体承诺)。公开承诺要以不同形式进行公示。

二、亮牌示岗

1、亮服务程序,制定科学高效的办事流程,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要件,广便群众了解、办理业务。2、亮人员身份。工作人员要佩戴党徽、团徽、胸卡,将姓名、职务等信息向群众公开,强化自我约束,激发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3、亮党员形象。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、党员示范岗、党员先锋岗等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亮牌示岗要与公开承诺同步进行。

9月20日前,安排好党员责任区,选出示范岗、先锋岗。

三、夺旗争星

根据学校管理要求,结合年级(处室)工作,组织一项主题教育活动,旨在增进广大党员争优的内在动力,活动安排9月20日前报校办室。

四、群众评议

年底前各支部要组织群众评议工作。

五、评比表彰

年底前学校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1年9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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